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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09:47:07 0人浏览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股东是实物出资的,应当明确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上三种出资转让登记事宜做出规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

    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三、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一)规章概述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的组织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准则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经营的原则、公司管理体制等基本内容,使公司具有作为法律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资格。因此,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所必须具有的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公司法人登记的必备条件。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
  •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
  • 公司转让流程想必大家大概都了解了,但是里边涉及到的法律限制又有哪些呢?很多不专业的律师和代理机构说的多么的严重和复杂,其实只要弄懂了,你就不必害怕那些问题,也不会出纰漏,下面就是整理的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限制。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提示:公司股权转让后不能要求行使公司向其透露其拥有股权期间的经营管理状况,否则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商业秘密...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咨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股权转让自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属性,也是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另外,《公司法》还对具有特殊身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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