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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09:48:40 0人浏览

导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几种?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几种
  • 正如税法是一门历史久远的法律,逃税亦是一项早已诞生的犯罪。随着经济发展,税收文明,逃税却依然存在于法治的阴暗面。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创设的一种工具。那么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其他严重情节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
  •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大中型企业,增值税都是其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税种。企业采购货物的时候,在结算完货款后,会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些企业收到的是专用发票,而有时候却是拿到的普通发票,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有什么不同?下面请看小编的回答。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有什么不同?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

  •   增值税的交纳之后一般都会开具相应的发票的,这个发票是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的,发票抵扣的有效期就是180日之内都可以进行抵扣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陈海滨律师。

      在《刑法》中只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没有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本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仅起到中介作用的,不构成犯罪,并不会判刑,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因此不要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核心内容: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什么?为什么要对增值税发票系统进行升级?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知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人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和税控盘。专用设备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三)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人民法院审理商事案件过程中,供方为了证明需方收货及欠款的事实,往往将开具给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以证明对方欠款,尤其是在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货物交接手续不完备的情形下,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时甚至是供方能提供的唯一证据,对其效力如何认定,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之间掌握的尺度并不统一,同样的案情会得出相反的判决结果,使当事人无所适从。故对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笔者依据自己的实践经验谈几点浅见。

    一、审理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事案件时,对于供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力的判断不应一概而论而应分为多个层次。

    ...

  • 核心内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需要怎样进行认定呢?需要承担哪些特定的责任呢?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的法定条件1.行为要件。适用本款须具备“虚开”和“骗取税款”两个行为。前者是行为人实施特定骗税行为的基础和前提,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行为方式。后者“骗税行为”是指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应纳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并直接导致国家税款被骗取的行为。2.结果要件。适用本款须同时具备“国家税款被骗取”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两个结果,且均须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要求。3.数额要件。适用本款应考查三个数额:(1)虚开数额。刑法对此并未明示,属于隐含的数额要件。因刑法将适用本款结果要件中的“骗取国家税款”设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而基于本罪“虚开”和“骗税”行为的内在逻辑联系,没有虚开难以实现骗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是以行为人所虚开的发票数额达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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