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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10:03:52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 农村土地确权后,就会办法证书。然而土地确权颁证之后,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等。下面一起来看看。土地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常见问题,比如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已被占用拿到补偿、无法复垦的承包地、公益用地占用、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等。下面一起来看看。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常见问题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4、公...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某村民小组

      负责人:侯某

      被申请人:某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张某

      申请事项

      1、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剩余的租金36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1年10月1日,被申请人租赁申请人120亩耕地发展林果业,租金按每亩1000斤小麦作为租金,也可以折合人民币,并签订租赁合同。第一年按每亩600元支付的租金,第二年按700元,以后由于小麦价格基本上都是六毛多,都是按600元支付的租金。2009小麦价格已经涨到0.9元多,被告仍按600元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的约定。经过多次协商,被申请人拒不支付申请人剩余的36000元租金。经查证,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同意已将该耕地转包给其他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某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

  • 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处理办法。近一个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对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减负增收为主旨的两个一号文件。... 农村土地纠纷形成的原因 土地纠纷形成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1、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促使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土地经济时代的到来成为土地纠纷产生的主要因素。 近一个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对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减负增收为主旨的两个一号文件即: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使我国农业生产得到巨大发展,土地效益明显增加,利润成倍增长。土地收益所带来的巨大诱惑促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成了真正的惜土如金人。农村形势的巨大变迁,来源于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农村土地纠纷的增多,起因于土地效益的增加,所以说土地效益的增加是...
  •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自己的土地也要进行确权登记,这是为了避免土地纠纷,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等事项。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的机关是哪些?农村土地确权原则又是怎样?下面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农村土地确权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确权机关

      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由发包方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登记造册并提出颁证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登记簿、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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