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辩护人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人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10:06:38 0人浏览

导读: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这就是刑事辩护。那么刑事辩护人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刑事辩护人的种类有哪些
  • 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有:辩护人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辩护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包括哪些?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辩护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律师法》规定,公...

  •   辩护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需要承担哪些权利与义务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辩护人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

  •   刑事辩护人是根据相关法律出庭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辩护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刑事辩护人的,那么什么人能够成为刑事辩护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希望对大家了解刑事辩护人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

  •   如果因民事纠纷产生诉讼行为的,当事人如果因各种原因无法在指定日期出庭的可委托他人代理出庭。那么民事诉讼代理种类有哪些呢?民事代理人可以是哪些人?针对这些疑问,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最新关于民事诉讼代理种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民事诉讼代理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种类有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

      这种分类的根据,是代理权产生的不同方式。

      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产生。例如,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及村民委员会等有权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也就是指定法定代理人。由于指定代理人的机关及代理权限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指...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另外,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同时该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