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死刑辩护可以自行辩护吗

死刑辩护可以自行辩护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13:59:27 0人浏览

导读:

自行辩护,在刑事诉讼中是比较常见的辩护形式,属于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但是自行辩护是有限制的,那死刑辩护可以自行辩护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死刑辩护可以自行辩护吗
  • 自行辩护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为您介绍自行辩护权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延伸阅读】一、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
  •   辩护权作为每个公民、每个人、每个犯罪嫌疑人、每个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
  •   核心导语:一个律师如果其当事人是一个死刑犯,那么他可以具有一个怎么样的辩护切入点呢?需要把握的是哪些事实与及要件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这些方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死刑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不仅需要特别重视,还需要找准辩护的切入点。死刑案件以保留被告人的生命为前提,然后才是降低羁押期限。死刑案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辩护方案,但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能否形成证据链条和达到必然性的证明标准;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

  • 死刑案件中的调查取证和非死刑案件中的调查取证并无区别,辩护律师均可以向被害人、证人、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明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

  •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由于触犯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情节非常严重可能会造成一些死刑的后果,那么,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二条 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 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 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四条 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法院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辩护律师可以委托相关专家对鉴定结论进行评估。

      第五十五条 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

  •   故意伤害罪指的是违法做出对他人身体构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如果要为故意伤害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该从哪些点入手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些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技巧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

  •   指定辩护就是法院对那些没有自行辩护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原告等,为了让其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而进行的一个法律行为,让有法律知识经验的委托代理人为其进行合法的辩护,下面我们来看看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人

      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的条件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