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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3 09:29:28 0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房产的,对于不动产在获得之后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所有人前往登记单位的。那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不动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房产的,对于不动产在获得之后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所有人前往登记单位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办理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非常关心的,但是不清楚需要哪些材料。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要对房产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需要办理好手续,有的人可能会疑惑,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

      7、专门材料:

      (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

  • 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我的解答如下:

    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

  •   不动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房产的,对于不动产在获得之后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所有人前往登记单位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   我们知道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办理,是需要相关材料才能办理的。那么,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

  • 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我的解答如下:

    不动产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资料,以正常的商品房为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要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

  • 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情况审核表、规划相关材料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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