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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保密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14:38:32 0人浏览

导读:

财务保密制度也在公司保密制度当中有所体现,这一制度是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资料,遵守好对财务信息的保密义务。相应的法律依据为《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协议书范本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涉及到的保密范围内容、保密责任、竞业禁止条款、保密期等内容。
财务保密制度
  •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

  • 公司: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
  •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并不等同。两者有以下区别: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保密义务可以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随附义务,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由于企业的性质,许多关于商业性的问题可能需要保密,然后企业会跟员工签订相关的协议,目的让员工保证不透漏出去,全心全意为公司投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的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的规定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   现代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更新换代也是一眨眼的事。商业秘密由此变得更加重要起来,因此很多企业会跟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那么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

      一、签保密协议有保密费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二、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1、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而竞业限制义务则是约定义务。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源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忠诚义务是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合同当事人所普遍承担的一项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因为劳动合同的人身属性,劳动者所承担的忠诚义务的程度显然要大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劳动者只要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就必须要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双方...

  •   员工在入职之后,有些岗位由于比较特殊,涉及到一些公司的商业秘密,所以会要求员工签订好保密协议,不过保密协议也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保密协议的保密时间一般为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密协议的保密时间一般为多久

      保密协议是没有具体的时间期限的,保密期限由双方协商约定,分为无限期保密和有限期保密。

      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

  •   其实公司在和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是有偿的,因为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之后是在为公司的利益买单。而且现在关于保密协议的有偿性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假如有的公司让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却没有补偿,员工可以自己要求公司给予自己补偿。那么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吗?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吗及其相关问题。

      一、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签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保密费的做规定,因此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签保密协议后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保密费也可以不支付保密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二、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性质有不同吗

      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

  • 当事人不能在保密协议中约定无期限地保密。在实践操作中很困难,同时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当事人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离职是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的。但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一般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公司订立保密条款的,当事人可约定离职后的一段期限内,员工仍需遵守保密义务,而公司需要给保密的员工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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