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生活中,由于各种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也是有等级划分的,一般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和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安全事故性质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等级的处理方式1、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
生活中,由于各种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也是有等级划分的,一般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和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安全事故性质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等级的处理方式1、报告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及...
安全事故是威胁工人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政府会根据事故等级采取不同的应急机制,目前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四级。那么,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有哪些呢?法律快车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
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车祸,医疗等生活中造成了许许多多的不可预防的安全事故,对于赔偿来说更需要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
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是非常危险的,涉及到机器设备、安全设施、人员伤害等各方面的损失。因此,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也要严谨地走流程,那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呢?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怎么走的详细内容吧。
一、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怎么走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破坏、安全设备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一般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相关内容: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 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 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 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 进行事故临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安全指对于建筑施工中安全意识加强以及做好防范工作等的问题的讨论。建筑安全事故分类包括重大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等。接下来,关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一般可划分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坍塌事故、起重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车辆伤害事故、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更多关于
安全生产时时抓,但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层出不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不仅仅是一时发生的情况,更是因为在平时的生产中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才导致在达到特定限度的时候,
在生产生活当中,有些意外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工作中有足够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工作者,就可以将事故带来的危害尽可能的减轻,对于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来说,我们首先要知道不同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