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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4 14:03:26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那么土地确权证去哪里办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确权证去哪里办理
  •   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大前提下,人们想要使用土地就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者合法使用土地的唯一法律凭证。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去哪里办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去哪里办理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

      (1...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主要有用地申请、土地使用证(原件)、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双方转让协议、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等。一、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主要有: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 想要知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有关知识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产过户税费怎么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关系是什么?具体有哪些条件,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一、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含义1、土地证: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2、房产证:是指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俗称“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俗称“房产证”)在商品房的权属等问题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但两者又有所区别。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
  • 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关系两证应该是统一的,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
  •   不动产的经济价值是很高的,所以大家普遍都重视这方面的财产,有些证件需要办理就不要拖延。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证,办理程序如下:

      1、预约:目前一般是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

      2、申请: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5、登本:...

  • 集体不动产权证下的土地不可以过户,但土地上的房产可以过户。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可以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   在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大前提下,人们想要使用土地就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者合法使用土地的唯一法律凭证。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去哪里办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去哪里办理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

      (1...

  •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到集体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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