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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纠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4 14:13:4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那么离婚协议纠纷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离婚协议纠纷怎么办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了,选择离婚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是情债易断,钱债难清,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的时候,总会生出诸多纠纷。那么离婚纠纷需要什么证据?离婚纠纷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玮律师,下面我就协议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双方当事人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应当就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对以上达成一致意见,写成书面的离婚协议,准备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或者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大致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您解答“协议离婚反悔了怎么办”这个问题。

      协议离婚反悔了,要看反悔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是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反悔了,不想离婚,只能找对方协商复婚。如果对方同意,可以办理复婚登记。如果对方不同意复婚,是没有办法把已经解除的婚姻关系进行重建的。如果反悔的是财产分割,可以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办理。该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离婚协议签订时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胁迫或者欺骗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会准予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变更抚养权纠纷之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形...

  •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直之后选择的离婚方式,那么,协议离婚反悔了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反悔的内容,既有可能对离婚本身的反思,或是对离婚后生活的恐惧不想离婚,又或是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希望多分得财产。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反悔,对另一方而言都可能揪心的懊恼。这边在财产、小孩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而对方却胃口更大,要求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诉至法院后连以前作出的让步都不算。

      因为权益的争取往往就是一点点的努力而得来。在离婚商谈中做出了对己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由于工作、时间安排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能根据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的意思,另行签订一份财产约定。这样,即便对方事后反悔,不肯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已经有了对己方有利的方案,并且受法律保护,就不用...

  • 律师在代理婚姻案件过程中,有些夫妻曾在他人或律师主持调解下达成过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方又突然反悔,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或者是已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方对财产分割又反悔,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分割。下面对这个问题解释一下,但仅代表一般情况的看法:  1、对于前一种情形,离婚协议的内容对男女双方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对于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反悔不同意离婚但对于该协议的“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部分内容,应当作为坚持离婚一方的法庭证据,法院会综合当事人陈述和证据作一个判离还是不判离的决定。对于双方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包括价值和项目,应当作为法庭的证据,具有一定的效力。但对于原协议内的分割方式则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法重新分割。  2、对于后一种情形,若后悔一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
  •   导读: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

  •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 离婚协议无约定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反悔的,可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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