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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8 11:00:59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好些关于债权担保的问题,对于债权担保的问题,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在进行担保的过程中我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公司债务谁来承担?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所帮助。
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 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和由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权利,构成人格否认的,则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谁?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谁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即予解散,解散后的公司不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而是逐步走向终止。之所以说是逐步,就是因为此时公司还要完成其重要的使命——清结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即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在终止前处理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的法律程序。通过清算,公司实现应收的债权,偿还对外的债务,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从而实现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公司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尤其是公司债权人通常置身于公司之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并不清楚,其权益得以维护从最终意义。亡讲就是在公司清算时获得对应的份额。如果不进行清算,债权人的债权通常不能实现。所以,公司清算程序对债权人的保护具有特别的意义。我国公司法也...
  • 公司债务是由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任。但是公司承担债务后,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常遇到一种情形是公司债务的债权人来找公司法人讨债,那么股东对公司债务到底需不需要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务由公司来承担,而股东承担的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好些关于债权担保的问题,对于债权担保的问题,想必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在进行担保的过程中我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问题。那么,下面针对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大家的阅读!公司法实施多年,很多公司、企业经营者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有限”意味着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以股东依法出资、依法经营公司为前提的,如果存在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
  •   通常情况之下,股东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但是某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那么,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的情形:

      (一)虚假出资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二)《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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