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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9 10:37:06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那么民法总则解读?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所帮助。
民法总则解读
  •   2016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民法总则草案出炉!草案规定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此外,还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10周岁下调至6周岁等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民法总则草案亮点一览

      1、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10周岁下调至6周岁

      3、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4、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5、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6、法律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

      7、“单位”将不再作为监护人,改为“有关组织”

      8、将法人只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

      9、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

      10、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修复生态环境”

      11、...

  •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通过,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最新民法总则对监护权也有不少新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最新民法总则对监护权的规定解读。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本条是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义务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新增规定,主要是在亲属关系、婚姻协议等公证事项中注意审查亲属关系和排除义务条款。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法定义务,一般不因父母离婚而结束,除非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解除父母子女关系,比如子女被他人收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等,否则不能排除规定义务的承担。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第二十九条:...

  •   解读民法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只要进行交易或其他民事活动双方的交易等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以欺诈、强迫、威胁等违背交易主体意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一定的意志自由

      2. 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自愿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各种事项,不仅可以决定是否实施某行为或参与某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决定行为的相对人、行为的方式以及法...

  •   民法总则草案已经于2016年10月31日进入二审,相比今年6月份的一审,民法总则草案二审作出了精细化修改,把全文由186条扩充到202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的相关看点内容。

      民法草案二审看点

      与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在遗嘱监护、监护人的范围、临时监护措施、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等监护制度方面予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予以明确,对法人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承担,以及营利法人的成员滥用其权利的后果等法人制度方面的规定予以完善。此外还强化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了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起算的特别规则。

      遗嘱监护制度

      草案一审稿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指定的监护人不一致的,以后死亡的一方指定的为准。有意见认为,这一规定不一定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也涵盖不了父母同时死亡的情形。

      草案二审稿...

  •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享有有限的人格权,即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的权利。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通过,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最新民法总则对监护权也有不少新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最新民法总则对监护权的规定解读。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解读:本条是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义务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新增规定,主要是在亲属关系、婚姻协议等公证事项中注意审查亲属关系和排除义务条款。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法定义务,一般不因父母离婚而结束,除非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解除父母子女关系,比如子女被他人收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等,否则不能排除规定义务的承担。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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