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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08:49:29 0人浏览

导读:

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那么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有什么区别?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有什么区别
  •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是,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企业法中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公司也是企业法人的一种,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更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一、法律适用不同

      对于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对于未表现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

      二、债务承担不同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

      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合伙,对外(即对合伙的债权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无限”即承担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连带”则意味着每个合伙人均须对全部合伙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以依其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者个...

  •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

      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通则》作为补充。

      而个人合伙不必符合以上要求。只需合伙人之间有合伙和议并进行实物或劳务等出资即可。且主要是规定于《民法通则》之中。

      除此之外,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本质区别。对合伙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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