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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每一个商业团体最重要的东西了。所以商业秘密基本上是绝对不可以泄露的。当我们加入了一个商业团体时,我们不免会解除到一些商业秘密。这些情况下,如果我们离职,我们就是需要签订一个保密协议的。那么这个保密协议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保密协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保密协议的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
有的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而公司的业务又比较机密,往往会要求员工签订公司保密协议,公司保密协议是什么呢?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核心内容:保密协议是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它可以应用于劳动合同中,也可以应用与经营者协议中。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保密协议的应用以及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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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有何区别?他们区别在于二者性质不同,限制的行为不同,协议生效条件不同,期限不同,追究法律责任的途径也不同。在这些方面,法律快车将为您以介绍他们二者之间的区别。
一、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义务性质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实际上,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并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对竞业禁止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即便《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对竞业禁止义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这种规定也只是对竞业禁止义务的适用范围和最高年限做出了法律的限制性规定,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该规定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作出过分的限制,其适用的前提仍然是以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为前提的,无约定则无义务。
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保密义务来源...
员工违反保密合同的责任
案例介绍: 11月10日,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员工跳槽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一审判决徐某承担违约金两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徐某于2004年6月应聘到黄山市某化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非经公司事先同意,徐某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并在离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工作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至两年。公司每月支付徐某100元的保密费,如徐某辞职,在保密期限内,公司每年向其支付保密费200元。如违反合同保密条款,则支付违约金5万元。今年3月,徐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后即到另一家化工公司任区域经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徐某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即到与原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担任职务,违反了保密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保密协议我们都知道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那么,违反保密协议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保密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话除了需要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还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可以不签保密协议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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