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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取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6:05:53 0人浏览

导读: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物权取得方式是?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物权取得方式
  •   (一)中国物权法之制定必要性

      目前中国是否应当制定物权法?有学者认为中国应制定统一的财产法而非物权法,无论是从我国立法传统还是现行法律结构来看,我国立法采取的都是大陆法系的模式。因而制定一部物权法而非财产法,似乎已成为中国立法较为妥当的选择。物权动态性表明了物权法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它不仅适应以静态为主的农业社会生活的要求,还能适应近现代以动态为主的生活的要求.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的物权法,均未构成其经济发展的障碍,这也似乎可以作为中国可制定物权法的例证。

      制定物权法中国现实十分重要。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物权制度的变革。中共十五大认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物权动态性理论似乎可以作为该观点的一种解释:公有物权可通过自物权、他物权、债权和股权等多种方式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某些成熟的结果,似应以物权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如农民对农业用地的权利、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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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内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同属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于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故而与留置权有牵连关系的债权,都在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之内。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留置权的取得方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至于债权的发生原因,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单纯的持有,例如,雇佣人操持家务,则其在工作中使用家中的器具,是持有而不是占有,故不能成立留置权。债务人代债权人占有留置物的,留置权不成立。债权人合法占...

  •   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受到保护,前提是可以取得著作权。那么,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著作权取得的方式,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注册取得制度

      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

      二、 自动取得制度

      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

      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   一、著作权取得的基本规则——自动取得规则

      著作权的自动取得系指作者在完成其作品创作之时即依法享有著作权而无须进行任何登记或者事先获得批准。

      二、著作权取得的途径

      1、原始取得

      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

      (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

      (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

  •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出让的方式有招标、拍卖或协议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无偿转让使用,一般用于公益建设、公共设施、国防建设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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