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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6 08:46:09 0人浏览

导读: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那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是?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2000]102号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本部分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总则,适用于基本险和附加险。  第一款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承保的标的种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其中:  双燃料汽车(又称清洁燃料车辆)归属汽车范畴,例如:清洁燃料公共汽车;  大型联合收割机属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包括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轻捷摩托车、残疾人三轮、四轮摩托车;  只有企业自行编号、仅在特定区域为使用的其他车辆,视其使用性质和车辆用途确定其是属于汽车还是专用机械车、特种车范畴...
  •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本部分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总则,适用于基本险和附加险。  第一款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承保的标的种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其中:  双燃料汽车(又称清洁燃料车辆)归属汽车范畴,例如:清洁燃料公共汽车;  大型联合收割机属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包括两轮或三轮摩托车、轻捷摩托车、残疾人三轮、四轮摩托车;  只有企业自行编号、仅在特定区域为使用的其他车辆,视其使用性质和车辆用途确定其是属于汽车还是专用机械车、特种车范畴。  第二款规定了本合同的类别和险别。不定值保险合同指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事先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一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关联法规: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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