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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5:06:24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但是,物上请求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则属于已经转化了的物权,因具有债权的属性,所以,适用诉讼时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物权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   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担保物权

      [案情]

      1996年8月23日,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与被告梁某签订《借款合同》,梁某向工商银行借款5万元,同时梁某用自有的一处房产作抵押。梁某借到该款项后,于2001年5月20日仅还部分本息。截止2005年2月20日,梁某尚欠工商银行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8499.07元。同年3月1日,该工商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归还所欠借款本息,并判令被告用所低押的房地产清偿债务。

      [审理]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诉称,1996年8月23日,被告梁某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5万元,并自愿以自有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按合同规定将款贷给梁某,但梁某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到2005年2月20日,梁某尚欠工商银行贷款3万元及利息8499.07元。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梁某归还借款及利息,并要求梁某用抵押的房地产清偿债务。

      被告梁某...

  •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到法院进行诉讼需要在诉讼时效的范围内行使,才能顺利实现债权。那么,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

  • 交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不管是什么都是有时效的,特别是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会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对法律的敬畏以外,更多的还是对法律的灵活运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合同法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

  •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2000年3月9日,被告严某因购房需要而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某支行(以下简称某支行)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淮安市淮阴区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财产为淮安市某区淮北路75号202室、建筑面积为96.66平方米的房屋一幢。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严某分文未付。  2004年3月18日,原告某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严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以清偿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2525.40元、罚息14099.40元(利息及罚息均计算至2004年3月31日),以及2004年3月31日以后的每天12.60元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中,被告严某辩称,借款的期限至2001年3月9日,到期后,原告并未主张权利,直至2004年3月18日才诉请归还借款本息,故原告的主张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合同的...

  •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那么特别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特别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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