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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8 10:54:4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离婚债务纠纷是?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离婚债务纠纷
  •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可以离婚,这里我对离婚时的债务纠纷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根据最新出台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最新标准和举证责任。即夫妻之间有共同背负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首先按照共同意思认定。

    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根据借款的原因和目的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往往实践中争议最多的是夫妻之间无法达成共识的债务,所以夫妻双方在婚前做财产公证时要对债务的划分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以一般认为的日常家事范围对共同债务的认定作为判断标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要考虑债务的分配问题,还应注意取证方法、分配范围。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在2008年5月,张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自己前夫金某的母亲王某起诉称张女士及金某因购房借款20万元,王某还向法院提供了两份证据,一份证据是由前夫金某签署的借条,落款的时间恰好是在1999年8月张女士夫妻购房期间;一份则是银行转帐凭证,凭证显示1999年8月21日,王某曾从自己的银行帐户中转帐20万元到卖房人的帐户中。

      张女士不禁感到愕然,当初购房时由于张女士与金某工作繁忙,所以夫妻俩将购房事宜全权委托婆婆王某办理,购房款是张女士向自己的亲友多方筹资后将款项交给婆婆王某,由王某代付,根本不存在向其借款之说。而且2008年初,张女士与金某通过诉讼判决离婚,在庭审中,金某明确陈述:“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法庭作出照顾女方、照顾带孩子一方的判决,令对方心存不满,才导致这场债务纠纷的诉讼。虽然明知这笔债务子虚乌有,但对方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材料似乎很难找到破绽,于是张女士忧心忡...

  •   离婚债务纠纷

      协议离婚时,双方签定协议,男方必须在08年1月20日前付给女方10万元,可是到现在他都没有付,找他数次,他都推脱说现在资金紧张,要等等,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还是没有付这10万元,我给如何向对方讨要这钱?

      律师解答:

      立即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10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概述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性质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当事人自己对法律比较清楚,对起诉程序也了解,对自己的权利如何维护能够把握,可以自行处理离婚案件。

    如果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或者离婚涉及分割财产比较多,财产类型也比较多以及双方矛盾比较大,或者有些当事人本身对法律并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如何争取,对诉讼程序也不清楚,可以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全国各地都有律师收费标准,律师具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财产标的、律师办案经验等因素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太一样,当事人需要跟律师沟通自己的详细情况后,与律师具体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离婚财产纠纷可以报警,但是因为离婚财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只能对双方进行协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公安机关也会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如今夫妻之间经常会碰到债务归属认定的问题,对于婚后债务属于双方还是一方的认定标准成了很多纠纷的关键。那么下面我对夫妻之间债务的认定做一个简单分析:

    根据2018年最新出台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之间有共同背负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首先按照共同意思认定。

    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根据借款的原因和目的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又无法对争议达成一致的,我们以一般认为的日常家事范围作为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的“共同偿还”的责任是指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要对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

  •   夫妻打离婚官司时,通常会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可是当时由于某些原因发生漏分等事项,之后就需要。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

  •   一般要走上诉讼这条不归路上的离婚案件基本都是很多很多事情达不成协议,或者是一方在很多事情上不同意造成的。但是有很多的人会造成诉讼完之后双方成为陌路人,虽然离婚确实只一个很让人伤心的事情但也没必要造成这样的结果。那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及其相关。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实务

      法律规定,诉讼费一般由败诉一方承担,离婚诉讼不论离或不离一般没有胜、败诉一说,判离会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起诉一方虽然离婚诉请得到支持,但财产分割也同时保护了其的权益,就要承担诉讼费用。不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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