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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8 14:10:03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是我们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以及不可阻挡的,因此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建设工程的相关设施或是材料造成了损失,那么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吗
  •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是我们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以及不可阻挡的,因此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建设工程的相关设施或是材料造成了损失,这个费用需要谁来承担呢?相关的责任承担原则是什么?想要索赔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大家总是会有这样或是那样的疑惑,接下来就让给我们一同来了解工程不可抗力索赔成立的条件。

      一、不可抗力主要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费用的承担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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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能否获得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没有原物或者无法返还的,根据履行情况,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但不可抗力事件目前国际上并无统一的明确的解释。哪些意外事故应视作不可抗力,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约定。

  •   不可抗力(bukekangli)的认定及其免责范围

      一、不可抗力(bukekangli)的认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

  •   民法通则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民法通则对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民法对不可抗力所作的基本规定。

      对于不可抗力的学理解释,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是各国民法通行的抗辩事由,包括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和社会原因如战争等。

      本次地震构成不可抗力,具备不可抗力所有的特征。这就是:第一,不可预见,本次地震确实为不可预见,直至发生地震之后才知道地震发生,事先地震局没有预报。第二,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本次地震的震级之高、烈度之大,都是罕见的,属于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第三,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确实属于人的意志以外的客观情况。地震是否具备上述要件,应当由原告举证证明,法官做出裁断...

  •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顺利的进行,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可抗力因素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

  •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能否获得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没有原物或者无法返还的,根据履行情况,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可抗力是指哪些情况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地震、海啸、洪涝、干旱等天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社会事件,交通肇事、犯罪侵害等人为事故。
  • 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与诸多民事制度一样,不可抗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在不同程度上为大陆法国家所继受。在英美法国家,英国上诉法院在1903年的克雷尔诉亨利的著名案例中所确立起来的合同目的落空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不可抗力的内容。对不可抗力的界定及其外延范围,各国立法、学说上一直存在争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这种解释,不可抗力首先具有客观性的特点,它是发生在当事人外部的事件,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支配,单个人的行为不能构成不可抗力;其次,对何种事件能成为不可抗力的确定,则需考虑当事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的主观因素。凡是基于外来因素发生的,当事人虽尽了最大努力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属不可抗力,而事件的发生虽是客观的,但当事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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