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小产权房合法吗

小产权房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8 14:44:23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买房对于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房价变得越来越高,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范围。那么小产权房合法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小产权房合法吗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买房对于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房价变得越来越高,已经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范围。那么对于小产权房不能继承可以买卖吗?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小产权房不能继承可以买卖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小产权房不能继承可以买卖吗1、违法的小产权房不能买对于违法的小产权房,通常是先由行政部门做出是否为“违章建筑”的决定,如果买卖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该买卖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房可以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如果卖方有缔约过失,买房可以要求对应赔偿。2、合法的小产权房看情况(1)买受人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诉讼时,买受人已经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值得一提的是在判断买受人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法院一般以购房家庭为参考单位,只要购房家庭之一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有效...
  • 所谓小产权房不合法,法律并不保护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故不合法,法律并不保护小产权房。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所谓小产权房不合法,法律并不保护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 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故不合法,法律并不保护小产权房。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