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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音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0:12:17 0人浏览

导读:

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那么工业噪音标准?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工业噪音标准
  •   你有没有在周末的早上被邻居装修吵醒的时候,有没有在半夜被周围的电视声、说话声吓到的?我们把这些通通归为噪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噪音污染的标准,一起看看吧。

      一、标准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二、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

  •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工业区,昼间65d分贝、夜间55分贝;

    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如果你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救济:

    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在实践中,建议最好是双方能协商一致处理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4、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

  •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工业烷基苯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SH001--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海关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4月1日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请遵照执行。  (商品编号 2902903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正构烷烃(商品编码27100029)加工生产工业烷基苯(商品编号29029030)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正构烷烃(商品编码27100029)加工生产工业烷基苯(商品编号29029030)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备案、审批和核销管理。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工业烷基苯单耗:指正常生产条件下,...

  •   对于工厂来说,尤其是那些生产线的工厂,比如说造纸厂等等,它往往是需要排放废水的,对于废水的排放,它有一个相关的标准才能够进行排放,那么,如果需要进行废水排放是需要相关的一个许可的,那么废水排放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废水排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废水排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

  •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对人为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所作的限量规定。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如下:

      ①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②必须考虑所规定的容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③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的环境条件(如环境的自净能力)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 白天噪音扰民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扰民的时间段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白天噪音扰民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扰民并不一定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只要是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城镇污水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而这个标准适用范围为:

      1、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污染物限值。

      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的管理。

      3、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安全距离包括电气间隙(空间距离),爬电距离(沿面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   1、电气间隙:两相邻导体或一个导体与相邻电机壳表面的沿空气测量的最短距离。   2、爬电距离:两相邻导体或一个导体与相邻电机壳表面的沿绝绝缘表面测量的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的决定:   根据测量的工作电压及绝缘等级,即可决定距离   一次侧线路之电气间隙尺寸要求,二次侧线路之电气间隙尺寸要求,但通常:一次侧交流部分:保险丝前L—N≥2.5mm,L.N PE(大地)≥2.5mm,保险丝装置之后可不做要求,但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以避免发生短路损坏电源。   一次侧交流对直流部分≥2.0mm   一次侧直流地对大地≥2.5mm (一次侧浮接地对大地)   一次侧部分对二次侧部分≥4.0mm,跨接于一二次侧之间之元器件   二次侧部分之电隙间隙≥0.5mm即可   二次侧地对大地≥1.0mm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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