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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0:33:46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代社会进行判罪都是需要有着相应的证据的,这个证据不管是在任何一种诉讼当中都是必要的,但是不同的诉讼对于证据的分类就是有着不同的标准的。那么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 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非法证据排除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的对象范围是哪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又是什么?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二、非法证据排除对象(1)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2)非法实物证据: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
  •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分类?民事诉讼证据是可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民事诉讼证据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证据的分类。

      民事证据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   在现代社会进行判罪都是需要有着相应的证据的,这个证据不管是在任何一种诉讼当中都是必要的,但是不同的诉讼对于证据的分类就是有着不同的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分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分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包括八种证据:

      第一种是物证,第二种书证,第三种,证人证言,第四种,被害人陈述,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第六种,鉴定意见,第七种,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第八种,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

      (一)侦查权、检...
  •   证据是解决法律纠纷的关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裁判的事实依据是证据,证据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那么关于证据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

  •   民事诉讼证据不仅包括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等种类,实践中我们还将民事诉讼证据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了区分,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等等。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

  • 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是什么:证据的审查判断,通常又称之为“审查判断证据”,是指司法人员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确定它们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以及证明力的强弱,在此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

    在审查判断证据的过程中,要对所收集的证据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分析,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探求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与案件的相关性,判断其证明力的大小。这种认识活动通过司法人员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来进行。在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中都存在着司法人员审查判断证据的活动。但依据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分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主要是审查判断控、辩双方所提供的证据。

    为了保障审判机关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判断证据,刑事诉讼法要求审判人员应在公诉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的参加下,对各种证据直接进行调查;审判人员可...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一共规定有五种,这证据规则是针对各个环节制定的,即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补证规则、质证规则及认证规则。这五种规则其实就是指行政诉令的取证到认证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规则。但是目前我国行政程序中对取证还是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是指在行政诉令的举证,作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定和原则。由于行政诉讼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质和特征,因此,其证据规则除了同其他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共同性之处,更具有自己独立的,有别于其他诉讼活动的证据规则。

      1. 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

  •   当发生一起民事纠纷,首先会进行判断能不能作为民事诉讼来处理。如果可以,那么又会继续分配到具体的不同的区域。有些人想了解,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包括哪些?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分类包括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分类。

      一、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

      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这意味着需要做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通过分配明确四级法院各自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二次分配是在第一次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的,任务是将通过第一次分配划归本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进一步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利民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的问题。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通常有以下分类:

      一、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二、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三、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四、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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