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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常见纠纷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5:30:01 0人浏览

导读: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那么私募基金常见纠纷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私募基金常见纠纷有哪些
  •   摘要:私募基金分的分类有哪些?每个国家和民族都在苦苦追寻强国富民的道路,但敢问路在何方?理性的思考,无论是从历史的维度还是逻辑的推理,拥有强大的资本市场都是实现富国强民的重要途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   第一,法律规范缺失,合法形式与非法形式并存,不利于监管。如上所述,私募基金在我国处于虽无明确的法律定位,却在证券市场一直实际存在的尴尬境地。现在,我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态多为信托型契约式,其表现形式众多,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还有一些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以及没有明确法律身份的民间君子协议型私募基金。[7]其中,前三种私募基金具有合法地位,而民间君子协议型私募基金常常以委托理财形式为投资者提供集合理财服务,其业务的合法性不明确,投资人与管理人双方都面临相应的法律问题,却难以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繁多。

      第二,经营操作失控,易于成为违规资金入市渠道,特别是非法私募基金容易与上市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其隐秘性极强,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现象屡发,从而引发市场风险及信任危机。

      第三,操作风格与公募基金同质化,效率低下且业绩不振,收费偏高,其收...

  •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一直是我国监管比较严格的一种投资方式,因为私募基金融资一般针对的都是很大的投资客户,那么私募基金形式有哪些?

      一、公司式

      (一)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

      (二)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

      二、契约式

      三、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

      四、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

      五、有限合伙制

      六、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   摘要:私募基金分的分类有哪些?每个国家和民族都在苦苦追寻强国富民的道路,但敢问路在何方?理性的思考,无论是从历史的维度还是逻辑的推理,拥有强大的资本市场都是实现富国强民的重要途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 [扬子晚报网消息] 在近期股市深幅调整之后,首批发行的5只信托型私募基金日前集体闪亮登场。此前,信托型私募基金市场已经历了一个多月的发行空白期。  据深国投信托业务部相关人士介绍,与之前发行的同类型基金相比,深国投对本批基金进行了略微调整:一是可以提前赎回,即投资者认购成功满半年到一年之间就可以赎回,但需要交纳一定费用,而此前,需要在认购成功满一年之后才可赎回;二是分红方式发生变化,取消了现金分红,即信托分红转成信托单位。该人士表示,选择在6月初大盘大幅调整之后发行上述产品,只是发行进度安排上的巧合。  深国投网站上日前发布了这5只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发行公告。其中,正准备发行的深国投—睿信2、3期,投资顾问为上海睿信投资公司,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均为200万元,开放日为每月25日。据悉,成立于2月8日的深国投—睿信,截至6月8日净值为159.37元,累计增长率为59.37%。  另外三只基金目...
  •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吧。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 私募基金的发行包含的条件有,不能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要将私募基金的财产设定为均等份额,同额同权;要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以及募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私募基金财产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基金合同应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必备内容。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使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形式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第二十一条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单只规模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超过50人的,基金业协会...
  • 募集,即资金募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最关键的一环,如不能募集到计划内的资金,则基金下一步的工作根本没有办法开展。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所确立的有限合伙制度,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提供了法律上的充分依据,因此,作为普通合伙人(下称GP)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如何向有限合伙人(下称LP)进行有效资金募集,GP和LP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等事项,都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一、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非法集资问题2009年红鼎创投刘晓人因无力偿还民间集资被迫向警方自首,后被判死刑。同样是2009年,上海汇乐创投黄浩因涉嫌非法集资最终被判无期。这两起案件的先后发生,给创投界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内都产生很大的震慑力,许多人开始思索基金如何进行有效的资金募集而又不触碰法律上关于非法集资的红线,这也是笔者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多的问题。之前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陈海滨律师。

      私募股权基金募集的方式一般分为注册资金募集和管理公司募集两种。

      1、注册资本募集。注册资本募集是直接设立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方式,并将募集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和投资资金来源,在公司设立时即确定投资人及其投资金额。

      2、管理公司募集。管理公司募集一般为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用的方式,此时的私募股权基金必须是已经积累了一定业绩、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并且具备募集他人资金进行投资的资质和能力,这样才能进行管理公司募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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