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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该如何区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4:47:02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最大的不同,就是两个罪名的主体不一样。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该如何区分
  •   核心内容:对于职务的侵占罪,是需要怎样区分关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呢?在相关的一些法规中需要如何认定的呢?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与您一起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

      现行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这里的“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和而成的混和型经济,还可能纯粹是私有财产。于是就...

  •   核心内容: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二者貌似听起来的感觉非常的相像,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从何而来的呢?主要的差异性质具有哪些不一样的规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都表现为“变持有为所有”,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分,主要有如下差异: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要求。

      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4、职务侵占罪为公...

  • 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使用平和的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而侵占罪的基本特征,是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或者将脱离了占有的他人财产(遗忘物、埋藏物)转移为自己所有。因此,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但是,行为人在法律上占有的财物而事实上由他人占有时,仍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例如,甲持有某种提单,因而在法律上占有了提单所记载的货物;但当该货物事实上由乙占有时,甲窃取该货物,仍然成立盗窃罪。侵占罪则不仅可能侵占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而且可能侵占法律上占有的财物。因为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完全可能...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

  •   非法侵占就是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单位财物的行为,也是违法犯罪的。那么,非法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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