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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0:58:44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多久
  •   一场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们想到的第一解决方法就是打电话给有关的部门机关,有关的部门机关就会对这一事故进行处理,同时会对这一事故的发生各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行认定,但是如果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太多,就没有办法一下子处理,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会有交警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可能是单方的责任,交管部门往往都会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不过需要期限。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在我们日常生活经常出现,偶尔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判决不公正时便会采取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但是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其实是存在一个时间期限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为多长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

  •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是行政行为吗?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具体应该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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