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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教育费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09:03:03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后,往往对于孩子还是有抚养义务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教育费就是抚养孩子的一种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文具费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教育费是什么
  •   现在社会,夫妻离婚的很多,如果已经有孩子了,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决?离婚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离婚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

      包含,抚养费是离婚后,一方用于...

  • 离婚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的规定为,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等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子女的大学教育费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孩子教育费医疗费能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子女抚养费包括的内容有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离婚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的规定为,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等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承担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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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适用上包含三个内容。

      1、父母双方离婚后仍负有平等的负担子女抚育费的义务。抚育费是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总称。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期限和交付办法。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抚育费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子女抚养关系和抚育费可依法变更。

      变更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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