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6:32:40 0人浏览

导读: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分割。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则通过竞价。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就房产拍卖价款进行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
  • 离婚后买的房子一般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之后,夫妻已经解除,此时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所有的财产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也当然应该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对于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则通过竞价来分割。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就房产拍卖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来源: 广州日报

      “我跟老公在南海桂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子首期的大部分是我母亲出的钱,然后我们两人联名贷款。现在我们面临离婚问题,打算把房子卖掉,这个收益应该怎样分配呢?我母亲出资的部分是不是归我所有呢?”家住桂城的颜女士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房产律师表示,房屋总价走高,不少年轻人向父母伸手求助凑齐首付,成为“啃老一族”;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与“另一半”联合按揭贷款,以缓解沉重的购房压力,因此发生的纠纷也变得更常见。

      离婚使联合按揭起纠纷

      颜女士告诉记者,几年前,她跟老公在南海桂城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是他们结婚后购买的,当时房子首期的大部分是颜女士的母亲支付,然后她与丈夫两人联名贷款。由于房子是颜女士母亲付的首期,房产证上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没想到没过几年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这套房子是两人最大的一笔财产,就成了两人纠纷的焦点。

      由于自己也在偿还银行贷款,颜女士的丈夫不愿意...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纳工本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在产权登记证上添加了配偶名字的婚前房产。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添加对方名字就属于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夫妻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有用,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思想的改变,不在是以前保守的思想,加之社会的诱惑,在年轻人当中,离婚率也逐渐增加。那么,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房产是重中之重,那么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离婚房子如何分割?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但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婚后贷款所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