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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6:29:3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不是一定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 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财产的分割有争议,列入本人的诉讼请求的,法院才会分割财产。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可以列入财产分割或处理的房屋

       (一)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

  • 离婚诉讼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虚假诉讼

      目前,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率越来越高,自然离婚带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之一变现为夫妻一方为争夺更多的财产而和第三人串通共同参与一个虚假诉讼。

      此类案件相对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此类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发生在一方当事人与自己的亲朋好友之间。

      二、这一债权债务关系通常以书面借据形式出现,并只有夫妻当中一方的签名,一般都未注明还款日期和设置担保。

      三、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借据一般为事后补写,大多在离婚诉讼开始后提出。

      四、书面借据上签名的一方对借款事实和经过与债权人的意见高度一致,而夫妻当中的另一方则对债务不知晓,不认可。

      五、借款人对借款用途或者来源缺乏必要的辅证,且陈述大多有不合情理的地方。

      这类案件的共同被告间解除了婚姻关系,在财产问题上产生了此消彼长的利益冲突,在感情上也多有难以消弥的矛盾。基于以上特点...

  • 首先,在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但是这并不代表被告无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被告如果不认为原告对于财产分割意见,依然有权提出自己的财产分割意见。因为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婚姻法》第39条规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是离婚诉讼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损害赔偿都可以直接提出来,而不需要另外提出反诉。

    举个例子,如果原告提出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三个诉求,被告发现有些财产不在对方的财产清单中,那么被告可以提交相应证据,在庭审中指出还存在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应一并分割。

    再补充一点,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提出另一方返还彩礼,或者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也不属于反诉,作为离婚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时哪些财产可分割这个问题。

      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可以列入财产分割或处理的房屋

       (一)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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