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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离婚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8 08:45:3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可以上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可以直接离婚诉讼
  • 涉外离婚案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是指一国依据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离婚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我国法律规定,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主要采取属地管辖原则,以被告的住所地、居所地作为连接因素确定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该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涉外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我国法院在下列情况下对涉外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

  • 诉讼离婚需要的费用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规定,(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

  • 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并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并向法院请求准许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权利。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那么就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如果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而且己方想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和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建议咨询或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的指导,胜诉才能更有把握。

  • 一、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二、财产分割问题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三、子女抚养问题技巧五: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教育程度,家庭环境,住房条件等均可以。...
  •   核心提示:婚姻当事人对诉讼离婚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误区,如只要有婚外情证据,就可以多分财产;只要起诉到法院,就能很快解决离婚问题;只要分居两年以上就一定会判离婚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离婚的几大误区。

      婚姻当事人对诉讼离婚的误区: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

  •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一大误区: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不利. 二大误区: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

  •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 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二)律师代理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 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 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

    (三)房屋评估收费

    如果双方对争议房屋价值存在异议,法院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 离婚诉讼的调解离婚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经的诉讼程序,它是人民法院行使离婚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未经调解,一般不得即行做出离婚判决。

      诉讼内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离婚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方法,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调解离婚。另外,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不得强迫;且需注意,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经过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一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将调解和好的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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