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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按揭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9 09:05:24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有贷款是可以离婚的,贷款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和审理。
双方都有按揭离婚
  • 夫妻有贷款是可以离婚的,贷款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和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按揭贷款房离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办法:若为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时一般要由双方都到场,协议离婚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是确实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处理方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办理离婚需要结婚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提交结婚证。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一方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由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或者是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核心内容:婚前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夫妻离婚分割按揭房产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一 、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算是购买了房产。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鉴于在通常情况下结婚需要进行登记才被视为合法婚姻,因此,夫妻双方自大陆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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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

  •    王先生问:我2001年结婚,婚后,我和妻子买了一套房子,去年我们俩产生矛盾,其间,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那我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我们共有的房屋吗?

      

       李律师解答:夫妻财产的共同共有制度,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基础上的共有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分割,那么,只有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时,才允许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所以,只能离婚时提出分割房屋;或者先离婚,再起诉分割房屋。

  •   婚姻家庭,是人类永恒的主题。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对从1986年婚姻法颁布以来的婚姻家庭变迁中的新问题做出规定。如今,8年过去了,网络婚姻等新问题又逐一出现,婚姻法的完善,又面临一个“当口”。 今年11月21日,国内数十名法学专家会聚西安,参加由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的全国婚姻法热点问题研讨会。

      议题聚焦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按揭房产的归属、离婚中的虚假诉讼、协议漏洞等6大热点问题。

      核心数据

      ■2000年全国离婚案130万件,调解和好的仅89000件

      ■2007年登记离婚的140.4万对;2008年155.3万对;2009年前三季度117.8万对

      ■2009年1到9月间,西安市两级法院审理的离婚案7013件,其中离“成”婚的有6014件

      ■中国法学会专家统计,目前中国有3000多万同性恋人群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将择机发布

     ...

  • 高先生2006年1月按揭买了一辆轿车,总价款为10万元,高先生首付5万元。同年2月,高先生与王女士结婚。婚后,高先生以个人的工资收入还清了全部车贷。2008年5月,因感情不和高先生起诉离婚。双方在轿车归属上发生争议。高先生认为,轿车系其婚前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王女士却认为,他们婚后偿还了5万的购车款,轿车她也有一份。请问:婚前按揭购车,离婚时轿车归谁所有?

    潘强、王娜律师评析:《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高先生婚前按揭购车,婚后以个人收入还贷,轿车的登记车主是高先生个人,似乎轿车应当属于高先生个人的婚前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但值得注意的是,高先生婚后用来偿还车贷的个人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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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问题1。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分析: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该房产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当归属于该房产产权人,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对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案例:【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我有权分享吗?

      李成康(男)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分部工作,薪资颇丰。2000年10月,工作了两年的李成康积攒了足够的金钱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楼下店面,付款20万元,并办理了房产证。2001年10月,李成康认识了黄佳云(女),不久二人结为夫妇,李成康所买的房产此时也升值至50万...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简要描述:首席律师--孙奎律师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专长领域: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自诉律师,北京行政复议律师,北京行政诉讼律师,北京分家析产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公证代理律师,律师见证,北京公司法务律师,北京遗产纠纷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北京债务追偿律师,北京民事调解律师,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私人法律顾问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北京经济律师,北京劳  关键词:夫妻共有财产/按揭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内容提要: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且在婚内获得产权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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