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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求净身出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9 16:42:48 0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女方不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但如果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赔偿。比如:(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要求净身出户
  • 离婚净身出户仍然还是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论是否取得财产,也不论是否净身出户,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可免除,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有义务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核心内容:因一方有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近日青山区法院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无过错却差点净身出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夫妻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的案例多一些,女方“净身出户”的并不多见。青山区法院近日调解的一起离婚官司中,没有过错的女方差点净身出户,这是为何?

      今年31岁的安徽女子高某与36岁的武汉男子张某2003年在北京相识相爱,第二年,张某回汉发展,高某为了爱情,不顾家人反对也从北京来到武汉,半年后,两人在汉登记结婚。

      婚后生活也过得比较幸福,2007年2月,两人添了一千金,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可好景不长,2011年,高某听说张某在外面有了女人,且找到了张某和女人在黄山旅游的合影,于是,双方经常为此争吵,后发展到分床而睡。

      今年8月,张某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向青山区法院起诉离婚,可一...

  •   核心内容:夫妻为买学区房在民政局自愿签署由女方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假离婚,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及所有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后女方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部分。法院对女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2年2月,李女士与张先生夫妻俩在民政局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因女方过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女儿由张先生抚养,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归张先生所有,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协议内容均由李女士书写。

      在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晚上,张先生和李女士又通过中介签订协议购买本市浦东新区某房屋,后因种种原因买房协议未能履行。

      为此,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李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张先生是欺诈行为,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买房与离婚无关。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李女士...

  •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的行为就是净身出户。就会牵扯到净身出户离婚协议,那么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怎么修改?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有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净身出户。那么,什么情况下净身出户?离婚净身出户孩子如何抚养?协议离婚净身出户反悔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净身出户

      婚内出轨,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

      看起来,婚内出轨的现象在农村比较少见,可是,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婚内出轨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依照现在的婚姻法,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是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但是,如果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那就和净身出户没什么两样了。

      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的人将面临比较...

  •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

      1、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对于该类似协议是否有效,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协议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该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理由是:

      1、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该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要挟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且协议内容的不对等,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

  •   核心内容:为了逃避债务,夫妻俩办理了假离婚,并且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转移到女方名下。但是,二人因矛盾激发,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男方被要求净身出户。律师提醒,只要签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男子为了逃避债务,与妻子办理假离婚,并将家庭共同财产全部转移到女方名下。岂料离婚一段时间后,该男子被前妻扫地出门,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案情扫描】

      丁刚和汪莉原来是一对夫妻。2010年,丁刚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小企业,后来企业因效益不佳连连亏损。为了逃避债务,去年1月,夫妻两人商定假离婚,他们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将房屋、汽车、存款等共同财产全部转移至汪莉名下。离婚后,丁刚依然住在前妻家里,已经转移到女方名下的汽车,也一直由丁刚在开。但从今年2月开始,两人闹起矛盾,汪莉到法院起诉,要求丁刚立即从家中搬走,并且归还汽车。法院最终支持了汪莉的诉讼请求。

      【律师...

  •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财产的分配以及抚养权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有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净身出户。那么,什么情况下净身出户?离婚净身出户孩子如何抚养?协议离婚净身出户反悔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净身出户

      婚内出轨,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

      看起来,婚内出轨的现象在农村比较少见,可是,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婚内出轨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依照现在的婚姻法,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是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但是,如果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那就和净身出户没什么两样了。

      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的人将面临比较...

  •   净身出户指的是婚姻一方当事人选择不要任何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对方所有的情形。通常是过错方会愿意净身出户,更多关于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会净身出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

      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

      二、什么情况会净身出户

      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自愿或答应净身出户,法律并不干涉。在诉讼离婚中,男女双方签署协议,以其他权益作为交换条件,约定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视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调解的过程中,一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主张,则有可能净身出户。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为零。

      三、净身出户相关知识法...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旨在明确离婚前转移财产可判少分财产或“净身出户”。这一案例一经发布,就引发热议。

      这个指导案例,可以适用于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吗?财产被转移,该如何挽回损失?丈夫出轨,妻子能否多分财产&&针对离婚财产那点事,昨天,导报记者采访了两位长期处理离婚官司的资深律师和厦大法学院的专家,总结出“离婚财产十问”。

      1问 最高法案例,宝强适用吗?

      问:最高法发布的上述指导案例,是否适用于王宝强离婚案?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如果王宝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也可以诉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

      2问 财产被转移,该如何追回?

      问:在离婚官司中,一旦被转移财产,&...

  •   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有一方想要离婚,就会想尽办法将得到的最大化的归于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亏,但是想要得到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走法律途径的话,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让妻子净身出户的条件?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二、让妻子净身出户的条件

      因为妻子出轨,女方作为过错方,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 我国法律并无离婚净身出户的规定,也就无特殊条件。但如下法定情形可能导致净身出户: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决定对该方不分,且该方不存在个人财产的;2、离婚时,夫妻协商确认一方净身出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的行为就是净身出户。就会牵扯到净身出户离婚协议,那么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怎么修改?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

      协议人:张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 法律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依据。净身出户是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自己的协商结果,只要在离婚协议中一方同意净身出户,协议合法的,法律并不禁止。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

      1、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对于该类似协议是否有效,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协议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该协议属于无效的协议。理由是:

      1、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该协议以放弃房产及支付巨额的所谓赡养费为要挟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且协议内容的不对等,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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