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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离婚放弃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17:35:24 0人浏览

导读:

有债务离婚时可以协议放弃财产。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欠债离婚放弃财产
  •   汪先生向银行贷款20万元做生意,结果生意失败。汪先生就与妻子韩女士协议离婚,约定汪先生原有的一套住宅(现在已升值为30万元)归韩女士所有。

      

      贷款到期后,汪先生称自己身无分文,无力还款。银行就将汪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汪先生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汪先生返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汪先生与其妻韩女士已经离婚,其住宅已归其前妻所有,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银行无权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种意见:汪先生与其妻韩女士离婚,并将住宅无偿分给前妻所有,这属于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银行有权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法官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银行若要实现债权,存在一个先决条件,即汪先生必须有足够的财产偿还债务,而汪先生曾经有足够财产(住宅)来偿还债务,但现在他...

  • 离婚时有债务是能协议放弃财产的。但放弃财产并不代表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还是属于个人,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对于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
  •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归谁要看是谁的财产,属于孩子的财产,在父母离婚后仍然属于孩子所有,父母或其监护人不能随意执行、处分,孩子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离婚财产给孩子可以。但需经夫妻双方共同同意才能分给孩子,否则的话当事人只能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留给孩子,而不能要求对方也把财产留给孩子。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方有债务也可以办理离婚。只有两种情况,办理离婚是有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之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不一定要帮还,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要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离婚财产进行确定,离婚财产一般指的就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下列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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