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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户口迁移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3 14:24:50 0人浏览

导读:

异地结婚户口可以不迁移,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自愿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也可以都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规定。针对异地户口迁移离婚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异地户口迁移离婚
  • 异地结婚户口可以不迁移,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自愿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也可以都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规定。

    婚后如果不迁移户口,就可以保有户籍之前的状态不做更改,如果要迁户口就要走以下流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区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异地结婚户口并不是一定要办理户籍迁移。是否迁移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异地结婚户口可以不用迁移。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自愿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法律对婚后迁移户口没有强制性规定。不迁移户口的,就可以保有户籍之前的状态不做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当事人在办迁户手续时需要离婚证和其他相关材料。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籍制度在中国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很多人出于工作或者是婚姻的因素迁移户口。迁移户口成为了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那么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很多人对于迁户口的问题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离婚之日起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2、户口迁移:

      (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二、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

  •   异地结婚如何迁移户口?异地结婚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它的手续是怎样的?异地结婚迁户口是否需要结婚证?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异地结婚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

  • 当事人在异地结婚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当事人应当先提交结婚证申请迁入地区的户口登记机关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再携带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移娘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分户、并户、失踪、结婚、离婚等相关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在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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