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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教育费怎么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09:15:13 0人浏览

导读:

教育费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可以由按照双方的协商方案进行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教育费怎么付
  • 教育费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可以由按照双方的协商方案进行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抚养费教育费分开算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等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子女教育费如何分担 

       小丹(化名)的父母在3年前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小丹由其母亲抚养教育,父亲不承担抚养费,但要对小丹读高中时发生的择校费及读大学发生的学费承担一半费用。

      去年8月,小丹被一家旅游学校空中服务专业录取,需要交纳万余元学费和7000余元航空费。为此,小丹的母亲找到其父亲,要求其按照当初的约定,承担这笔费用的一半。

      没想到小丹的父亲并不认同这笔费用,他认为,女儿进入的这所旅游学校不是大学,所发生的学费,不符合双方离婚时约定的“择校费”或“大学学费”。

      对这位“斤斤计较”的父亲,小丹很无奈,在母亲的支持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说法

      本案涉及到了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即离婚后子女教育费如何承担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如何给付,应由父母双方协议,...

  •   离婚子女的大学教育费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子女抚养费包括的内容有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承担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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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适用上包含三个内容。

      1、父母双方离婚后仍负有平等的负担子女抚育费的义务。抚育费是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总称。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期限和交付办法。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抚育费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子女抚养关系和抚育费可依法变更。

      变更有两种...

  • 父母是否有义务承担成年子女大学教育费的确认方式:如果子女上大学不满十八周岁的,则父母应依法承担教育费用。如果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则父母一般不需要支付大学教育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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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好的爱情可以走向美好的婚姻殿堂,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结婚之后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而离婚。这期间牵扯到的法律问题有很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等等。那么,离婚抚养权之争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离婚抚养权之争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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