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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离婚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6:15:16 0人浏览

导读:

在孕期也是可以正常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女方在孕期,双方对是否离婚的意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共同债务的分割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情形进行离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孕期离婚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孕期离婚注意事项
  • 孕期可以离婚。如果女方在孕期,双方对是否离婚的意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共同债务的分割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情形进行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 下面我针对离婚的注意事项的问题,做如下简要说明:

    首先,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若无和好可能,做好未成年子女的安抚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对子女的伤害,保证其健康成长。

    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有经济快捷的好处,而当夫妻双方就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需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带齐证件和资料共同到场申请离婚;双方应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需要诉讼离婚的,那么尽可能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以及财产,注意保存或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婚内出轨等,必要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请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

  • 哺乳期能够离婚的情形: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哺乳期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程晓霞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哺乳期期间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是在哺乳期期间,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在此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但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女方婚后出轨,所生子女并不是男方的亲生子女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离婚前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涉及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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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

  •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婚男女没有实质借鉴意义。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时间,或因意见不和又争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拟写甚至签订好离婚协议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仅在上海,而且在全国的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都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抄写离婚协议,若当事人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抄写上去即可。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爱到尽头都是怨。既然从如胶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我们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别恋。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过错、或过错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愤满怀,要么情仇满胸,心情矛盾和复杂显而易见。既然情绪波动,往往容易意气用事,对方一个眼神、一句话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压抑在胸的怨气喷发。既然心中不爽,在讲话时自...

  •   我国法律并没有就精神病人能否办理婚姻登记作出专门规定,事实上也有大量精神病人进行了婚姻登记的情况,包括婚后才患上精神病的。但法律排除了精神病人行政离婚的能力,精神病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由于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离婚的行为,不具备“自愿”的前提,为了保护其权利,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公正的裁判。精神病人不可以进行离婚登记,那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中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诉讼能力问题  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适格的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够正确辨认自己的行为,不具有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能力,不具有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的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全部民事诉讼活动对其代理...

  •   离婚诉讼中调解的注意事项

      1、离婚诉讼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节;

      2、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的被告起诉,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限制;

      4、离婚当事人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无法表达意志外,应出具书面意见;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由法定代理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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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关于离婚调解的规定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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