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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不判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6:20:0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公告送达不判离婚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公告送达不判离婚
  • 离婚可以公告送达的。但仅限于起诉离婚出现法定情形的,才可公告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婚姻一方当事人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离婚可以适用公告送达,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第一次起诉不是都不判离婚,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或者是证明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到庭就不判离婚的说法不正确,我国法律并无相关规定。但有规定,离婚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传票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被告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案件可以公告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律师:

      我13年前与陈某结婚,婚后一直两地分居,现有一孩子随陈某生活。因夫妻感情日益淡漠,3年前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至今已两次起诉,法院都以我们夫妻仍有感情为由不判离婚。现我准备第3次起诉离婚。请问,如果这次法院仍不判离婚,我该怎么办?

      读者 曾宏珠

      曾宏珠读者:

      按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了应准予离婚的5种情形。你可向法院提出相应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存在其中的一种情形,关键是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事实证据。要是一审法院第3次判决不准予离婚,你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 规范公告送达的程序完善。

    公告送达既然作为民诉法确定的一种送达方式,那么应该有其规范的操作和严格的程序,能够登报的登报,应尽可能在被告有可能阅读到或了解到的报刊上登载,如果是采取张贴的方式,笔者认为应尽可能张贴到使当事人能够知道的可能性更大的地方,除了法院公告栏、户籍所在地外,还应张贴在其以前经常生活、出入、工作地段、其原居住地等,因为公告送达的目的虽然主要是为了完成一种程序,但也存在通过这种方式尽可能告知当事人以便应诉或知道自己的婚姻现状的目的,同时在张贴公告后应该由相关单位或人员出具张贴证明或利用现代技术比如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完善送达程序,尽可能地体现公告送达的实质作用,减少程序障碍。

    加大证人出庭力度,根据现行证据规则的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基于此种规则出发,鉴于离婚案件涉及家庭的稳定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有必要对到庭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必要的严格审查,因为一旦法院作出有利于...

  •   我们都听说过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或协议离婚或申请诉讼离婚,但是申请诉讼离婚,感情破裂起诉一定会判决离婚吗?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财产?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感情破裂起诉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不一定。

      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如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判决不准离婚。

      是否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离婚必须调解,所以,即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必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判决准予离婚。

      现实中,大部分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所...

  •   夫妻吵架是生活必不可少的生活调料,这样也容易使得双方产生离婚的念头,冲动之下一方就提起了起诉离婚,但冷静之后夫妻双方又不想离婚了,就想撤诉。这样的情况下,起诉诉离婚后还可以撤诉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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