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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8 16:13:39 0人浏览

导读:

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夫妻双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1、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的离婚协议书;2、身份证;3、户口簿;4、结婚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要带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
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 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应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要离婚要起诉离婚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并附相关证据。其次,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然后,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最后,调解不成的,进入审判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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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四)结婚证原件;(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2、离婚登记的程序...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程晓霞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样才能离婚的问题。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另外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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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l、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另一方式是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资料

  • 二次离婚需要带以下资料:第一次的判决书和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的证据,有效的结婚证明,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上法院起诉离婚一般要带以下资料:1、起诉状;2、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3、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5、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6、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办理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人办理过户,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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