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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回结婚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8 17:02:56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并不是一定需要回登记地的,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离婚要回结婚地吗
  • 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可以要回,但是要满足相关条件。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就会直接退还,如果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3、给予财彩礼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半年后离婚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形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时给付彩礼,是中国的风俗,在很多地区彩礼的数额,甚至增加到了几十万,是一笔不少的数额,而对于结婚不久就要离婚的夫妻,彩礼就是争议的焦点,有网友问,结婚了对方起诉离婚要回彩礼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结婚了对方起诉离婚要回彩礼可以吗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礼的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彩礼的退赔,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如果接受彩礼方自愿将彩礼用于夫妻日常生活,那么所购置的财物可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

  • 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

  •   本律自从执业以来,代理过无数的离婚案子,对此本律所刑事部的同事说我是冒天下之大不违,违天之道,对此我认为我是替天行道,拉了一把处在婚姻深渊,泥潭中的人们,我帮他们解脱了,还他们自由。话虽这么说,但第一次坐在我面前的离婚案的当事人我都虚伪的建议他们多沟通,尽量和好如初。双方的矛盾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我寥寥几句话就能消融的。最后仍对簿公堂。

      本律师剖析一下他们离婚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累、 心、 劳、 淡、

      【关键词】:生活所累、社会所迫。

      70后离婚经济原因,房贷、房租、孩子托费、车子油钱、人情来往、父母看病&&,这个社会是个吞金的社会。地铁里,站着的我环顾两排坐着的人们,年轻男性稀稀疏疏的头上或秃或白,年轻女性的秀发更是五彩斑斓,下面或黄或棕或黑头顶部分黑白相间,黄白相间,棕白相映,而不算年老的我也加入她们的行列,由此想想我那已五十多岁老母亲仍是乌发如墨,不禁心酸。有经济...

  • 慎言离婚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与时俱进,这是社会和人类的进步。婚姻观作为人的重要思想观念,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女不侍二夫,从一而终的封建婚姻观早已被现代人远远抛到太平洋里去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作为当代社会的婚姻观已经深入人心。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离婚经过了几次高潮,正是这一观念的体现。然而,针无两头利,凡事有利就有弊。离婚给人们自由的同时,也带给了人们很多的痛楚。很多年以前,当时笔者还在法庭工作,一个阴雨天的中午,一对年轻的夫妇一边吵着走到了法庭,要求法院让他们离婚。经过仔细询问,原来,这对年轻夫妇,因为阴雨天无事,闲谈中便因为过往琐事争执起来。吵来吵去,年轻人火气大,便嚷嚷着一起到了法庭,要求离婚。经过一番动情晓理的劝解,年轻夫妇重归于好,一起回家了。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双方本没有多大矛盾,并未到非离不可的地步,但却把离婚当作解决争执的常用武器...
  •   其实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有一段美满和谐的婚姻,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如愿的。也许自己追求的幸福在目前的婚姻状态中并没有实现,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

      《民法典》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

  • 离婚并不是一定需要回登记地的,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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