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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开庭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8 17:03:4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纠纷开庭程序为法院宣布开庭、宣读开庭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之后由各当事人提出证据,按照顺序进行发言;然后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调解;最后对案件,法官会依法进行宣判。
离婚纠纷开庭程序
  •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为法院宣布开庭、宣读开庭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之后由各当事人提出证据,按照顺序进行发言;然后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调解;最后对案件,法官会依法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
  • 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庭审前的准备

    庭审前,书记员应当查明离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离婚当事人,宣布离婚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离婚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离婚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一)离婚案件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1、庭审前的准备阶段

    法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阶段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诉讼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

  • 离婚诉讼具有如下流程:当事人先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核心内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一般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等。对于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离婚的程序及判决依据。

      一、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夫妻可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采取协议离婚,若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采用诉讼离婚来解决,一般离婚诉讼是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人民法院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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