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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财产取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9 15:34:51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夫妻来讲,在婚后感情破裂,如果双方要离婚的话,涉及的事情也是相对较多的,比如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纠纷,对于双方的生活都是有影响的,那么离婚申请财产取证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离婚申请财产取证
  • 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的情况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当事人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的情况: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调查清楚,涉及案件的争议焦点;涉及国家、商业、个人秘密,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而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6)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④一方所得的军人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等,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

  • 不离婚一般是不可以分割财产,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新《婚姻法》第46条: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实际的诉讼中,当事人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达不到诉讼目的,因此,如何在此类诉讼中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推荐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以下举五类证据供参考:

      1、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 离婚财产转移取证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也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张女起诉要求与赵男离婚(lihun),但未提出分割财产的主张。一审庭审中,张女提供了相关财产的证据,赵男认为,张女只是起诉离婚(lihun),并未要求分割财产,故对上述证据拒绝质证。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和赵男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予解除婚姻关系,但未就双方的财产、债务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宣判后,赵男提出上诉,认为原判未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负担问题,违反了离婚诉讼一并处理财产问题的法定程序,应予撤销并发回重审。本案中,判决离婚未同时处理财产问题是否违反了...
  •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本报讯婚后,老丈人送给小夫妻一套房子(fangzi),过户4个月后,老丈人感觉不妥,加了个承诺书,说明房屋所有权归女儿一人。现在,这对夫妻离婚了,房子(fangzi)怎么分成了焦点。昨天,记者了解到江东区法院近日宣判了这个案子:夫妻两人平分。

      2000年,于先生、黄小姐结成连理。今年孩子10岁了,可两夫妻却吵闹不止,最终感情破裂走上法庭离婚。对于财产他们没啥太多争执,只是关于房子归谁的问题协商不下。

      这房子是2003年小黄父母赠予的,过户日期是在2...

  •   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可以列入财产分割或处理的房屋

       (一)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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