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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登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9 15:42:31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要登记吗
  •   律师忠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

  •   导读: 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男女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提高,无论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迫面对离婚,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更多的人需要妥善的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钱的优点,往往是当事人办理离婚时的首选方式。在此,律师谈一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二、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

  • 协议离婚的速度是快的,需要的时间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

  •   协议离婚之后,如果协商一致能办理好离婚手续的,是不用再去法院进行继续起诉离婚的,协商不成的,才需要前往法院继续起诉进行离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离婚协议生效的要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可以否认该协议的效力,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去法院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再婚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再婚。

      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离婚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一份归档。当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你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

  •   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问题。其实异地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而对协议离婚的内容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一起看看异地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吧。

      一、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能不能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

  •   核心内容: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已通过离婚协议书达成一致的离婚形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较,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协议离婚的优点和缺点。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只要双方就协议离婚相关问题已达成合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双方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

      一、协议离婚的优点: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日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和马拉松式的离婚官司相比,更为快捷。

      2、费用低,仅收取9左右的离婚登记手续费。

      3、压力小,当事人避免了几个月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少一些,同时离婚手续相对隐密,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

      二、协议离婚的缺点:

      ...

  • 对于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协议可以委托律师拟写、修改,但不能委托律师签署及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与离婚协议。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带上子女的出生证明。现场办理时,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工作人员要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县、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划定的下列五个前提: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需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正当婚姻关系当事人,假如长短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前提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实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划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办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题目。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前提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需切身到婚姻登记机关...

  •   协议离婚的登记机关,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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