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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不迁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1 18:04:49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走不迁走,也没有硬性的规定说这种情况必须迁或者不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解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后户口不迁走的相关知识。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户口不迁走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离婚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户口是否迁出,迁到哪里。要迁移户口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在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迁走户口,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后是还可以申请户口迁回去的。这是属于女方自愿的选择,其可以将户口再迁回娘家,或者迁至其他地区。其户口迁回去需要本人或者沪指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出一般要本人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供相关证明和委托文件即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户口不是一定要迁出。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所以当事人可以不迁,只要双方无异议即可。但是如果不迁的,只能单独立户,或者迁回原户籍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如果结婚之后女方的户口与男方在一起的,一般不可以不迁移。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籍制度在中国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很多人出于工作或者是婚姻的因素迁移户口。迁移户口成为了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那么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很多人对于迁户口的问题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离婚之日起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分户: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2、户口迁移:

      (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二、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

  •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国家,每一户人家都有着一本属于自己家的户口本。自家人的名字都写在户口本之上。一般俩个人结婚之后是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那么如果离婚了,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回娘家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可以。按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你以已离婚需投靠父母为由,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二、离婚后户口怎么分户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

  • 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户口的迁移问题,因为夫妻双方一旦离婚,户口还继续挂在别人的房子里也不合常理。可是,户籍迁移首先要找一个能够落户的地方所在,依照上海市户籍政策的管理规定,没有房子将很难落户。这就给当事人户口迁走带来了难题,当事人的户口不是主观上不想迁走,而是客观上实在没有办法迁走。

      

      如果离婚后原配偶仍一直把户口挂在自己家中,能否向法院申请强迁?或申请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将户口强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强制迁移的民事判决,故当事人坚持迁移户口主张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而从《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来看,上海居民户口迁移一般都需经“申请—审批”两道手续,《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并未授权上海市公安局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强制迁移公民的户口。为此...

  •   在离婚后户口是否必须迁出,法律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公民因离婚这一原因进行户口变动时,是需要前往户籍办理机关,进行相关的户口变更登记的,才能完成该程序,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吗

      我国相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请看以下说明: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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