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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09:50:58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前共同购买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婚前买房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房子的价值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婚前房产离婚计算的相关知识。
婚前房产离婚计算
  •   导读: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规定,法律还对离婚婚前财产作出了哪些解读?本文法律快车lawtime.cn为你做出了相关的解答,并且列出了离婚婚前财产相关的条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

  • 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前共同购买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婚前买房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房子的价值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买房离婚分割的计算方式:如果婚前取得所有权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后取得所有权,且登记一方名下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判归登记方,并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
  • 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核算出来以后,给对方相应的补偿。2、婚后买的房按揭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有权证,双方条件相当,那么无论房屋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婚前房产处理如下:如果是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处理。如果是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可按出资份额或比例进行分割处理。婚前负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产分割按如下方法处理:1、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涉及共同财产的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赔偿计算方式: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行为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要区分好婚前和婚后财产,一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二是为了维护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去区分是不是婚前财产。比如,婚前福利房算婚前财产吗?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与它的一些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婚前福利房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认定不是根据财产的性质来决定的,其有一定的法律规定。

      婚前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

  •   现下许多年轻人结婚都要买房,然而,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婚后房产的归属。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房产归谁所有呢?

      案情简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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