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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起诉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0 16:34:16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还是可以起诉的,超过诉讼时效只是失去胜诉权,但还是有起诉权。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后再起诉时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再起诉时效
  •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过了一般还可以起诉,但其胜诉权无法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年是夫妻离婚后对财产提出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且自当事人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因受胁迫、欺诈等情形,而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起诉离婚是能依法适用诉讼时效的。且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权利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离婚诉讼的时效:

    1、请求撤销被胁迫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请求撤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告知的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 关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这部分财产未分割的,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遗漏的财产。

    第二,协议离婚时,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遭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第三,离婚后发现尚有共同财产未处理的,该部分未分割的财产仍然属于双方共有,如果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就依然处于共有状态。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未处理的这部分财产。不应当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为多少年”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法律快车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医疗损害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二、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为多少年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这是困扰广大...

  •   涉外离婚诉讼的答辩期与上诉期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答辩期、上诉期同国内一般离婚诉讼的答辩期、上诉期相同:答辩期为十五日;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有三到六个月时间。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应当在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邵丽霞律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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