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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告多久开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0 15:50:53 0人浏览

导读:

起诉离婚公告六十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公告多久开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公告多久开庭
  • 起诉离婚公告六十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起诉离婚没有规定多久开庭,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法院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在行政诉讼中,法院首先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后在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和提出答辩状。而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再及时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各当事人参与庭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 离婚开庭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下判决书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在三个月内下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在六个月内下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且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要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来分析。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

      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要根据法院受理时间,或者认为是否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因素决定。

    但是一般开庭前会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上规定,提起诉讼时,法院必须在七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按下列办法办理:  1.上海市居民与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上海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上海市居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也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走接下来的程序,这可能会有一些麻烦,因为每个个体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如果要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去什么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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