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伤残补贴

伤残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3 14:44:57 0人浏览

导读:

伤残补贴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应当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伤残补贴
  • 工伤二级的具体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具体情形有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2.1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2.2凡符合5.2.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二级。1、重度智能损伤;2、三肢瘫肌力3级;3、偏瘫肌力≤2级。
  • 工伤津贴与伤残补助

    因工伤残补偿

    职工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后,在确定其残废等级时,如职工本人有几项不同残废等级的,按重者定级;有两项以上(含两项)同级的,高定一级。

    对因工残废的职工(包括全残退休人员)进行必要的康复情况或残废程度变化的检查,所需的检查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负担。经检查后残废等级提高的,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一次性残废补偿金,按新等级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县(市)属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由社会保险机构补发差额。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劳险字[1993]第008号)

    执行日期:1993年7月17 日

    因工伤残退休待遇

    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给予办理退休,享受残废退休待遇。残废退休金按因工负伤前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若因工负伤前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县(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同年度本市、...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的工资。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 工伤伤残鉴定补偿标准如下: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同伤残等级按不同月数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
  •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话,按照规定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有所不同。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和补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和补助

      1、工伤鉴定后证明是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

      协议编号:

      兹有:用人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职工----- (男,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户

      籍地址: ,籍贯: ,以下简称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2007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结果 (身体部位)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部门依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协定自2008年 月 日起,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现依法就“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并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确认:在...

  •   根据我国规定:伤残鉴定费用需要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治疗终结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了,一般是受伤后三个月,严重的六个月。更多关于伤残司法鉴定多少钱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伤残司法鉴定多少钱

      根据我国规定:伤残鉴定费用需要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治疗终结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了,一般是受伤后三个月,严重的六个月。

      二、伤残鉴定时机怎么确定

      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

  •   在生活或工作中,因为伤残需要做司法鉴定,要按照司法鉴定的相应流程进行,那么伤残怎么做司法鉴定,鉴定流程是什么,关于伤残司法鉴定流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关于伤残司法鉴定流程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伤残怎么做司法鉴定

      伤残做司法鉴定应该去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