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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16:10:22 0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那么侦查期限?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侦查期限
  •   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有时间限定,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期限内容。

      侦查机关侦查案件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可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

  • 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的情形一般有:1、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刑事诉讼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期限是多少个月?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一)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二)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
  •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逮捕以后,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这是基本期限。

      (2)、特殊侦查羁押期限:

      ①、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②、对下列四种案件,在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③、属于上述四种情形,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5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④、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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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有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可以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能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
  •   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于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对自由,这项制度也受到了许多法律人士的认可。所以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来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限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侦查阶段监视居住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法领域规定的以保证金形式保障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侦查的一种形式,由公安机关执行。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取保候审刑事侦查的期限,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

      三、取保候审刑事侦查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   时间是非常强大的,任何人都不能够违反时间的规定,处理任何事情有一定的期限,不能够拖延,也不能够提前,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刑事侦查羁押的期限有多长时间?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刑事侦查羁押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件。

      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

  •   就向秋天就是随着一片树叶的凋零伴随而来一样,我们关于刑事立法或者是侦查的期限也是会有相关的规定事项的。然而很多人都对于威严的刑罚的各项的期限有清楚的界定。只知道公安机关带走犯罪嫌疑人,然后到其刑满释放。那么刑事立案后侦查期限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立案后侦查期限及其相关问题。

      一、刑事立案后侦查期限:

      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

      2、逮捕的规定:

      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3、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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