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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17:08:44 0人浏览

导读:

侵权行为的发生主要是财产和知识,知识方面一般表现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大家知道版权侵犯是什么吗?著作权侵犯行为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版权侵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版权侵权
  •   波兰官方通讯社PAP针对 Polskapresse出版商涉嫌侵犯版权的行为提起了诉讼。  由于波兰(泰晤士)日报的出版商未经授权使用PAP通讯社的新闻报道,PAP代理人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PAP指控该出版机构违反版权法,个人数据保护法和不正当竞争法。  这一案件受到波兰很多新闻机构关注,因为它将成为波兰新闻界的法律先例。  PAP要求Polskapresse出版商赔偿115万兹罗提(258,000 万欧元)——相当于在PAP主张 Polska出版商非法使用其新闻报道的11个月间的新闻业务。  与英国泰晤士报合作创办了波兰日报的Polskapresse对所控诉的罪行表示不服。  Polskapresse的发言人Magdalena Chudzikiewicz表示,出版商尚未收到与此案相关的法律文书。  PAP说,在公司财务持续恶化的情况下,这将是首起此类案件。...
  •   侵权行为的发生主要是财产和知识,知识方面一般表现为非法使用他人作品,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大家知道版权侵犯是什么吗?著作权侵犯行为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版权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权侵犯行为种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

  •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就著作权侵权怎么做、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侵权怎么做

      著作权侵权处理如下: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

      《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

  • 当事人就著作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且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 著作权侵权的管辖法院原则上是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并且著作权侵权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高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一般侵权行为,侵权人可能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且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人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

      一、引言

      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诉讼时效亦称消灭时效 [1],是指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将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2]从各国立法例以及学说来看,其客体一般仅限于请求权 [3],作为一种绝对权、无形财产权的知识产权,其受侵害后权利人的请求权自然亦应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在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立法中,仅于专利法中对诉讼时效作出简要、明示规定,基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持续性以及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我国专利法在2000年再次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22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下文简称若干规定),此司法解释对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问题进一步细化规定为:“&&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行为,侵权损害赔偿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向前推算两年计算。&r...

  •   在去进行文章书写的时候,是伴随着著作权产生的,这也是著作权的一个特性之一,那么就需要了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详解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

      二、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包含哪些

      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那么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停止侵...

  •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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