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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上户口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6:49:29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了小孩上户口办法:一般应当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孩子未上户口离婚
  • 小孩没上户口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即双方协议离婚与小孩上没上户口没有关系,只要夫妻对于离婚是自愿的,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那么就可以协议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了小孩上户口办法:一般应当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没领结婚证的非婚生孩子也可以上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且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父母等人及时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离婚了小孩子户口归抚养权人。如果小孩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生的孩子上户口,由直接抚养一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向其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离婚小孩户口跟谁

      许女士的户口在合肥市高新区桃源村,2005年6月,她与前夫离婚,当时约定房子和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放弃房产。离婚后,许女士户口还留在原地。但在去年5月,原房子要被拆,按有关政策,每个居民可以得45平方米的补偿,他前夫要求她马上把户口迁出。

      许女士母亲原户口在肥西,她询问那边派出所,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她的户口已经迁走多年,现在人又不在当地居住,也没房子在那里,没办法办理迁入手续。因此,许女士也无法办理户口迁出的手续。她向本报咨询,像她这样的情况,户口应怎样办理?

      解答:

      像许女士提出的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她与前夫的婚姻关系既已结束,作为配偶权内容之一——和对方共同生活的权利也随之消失。假如法院明确判决她离婚后户口要迁出,她户口有落脚点的,许女士没有理由把户口继续留在前夫处。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

  • 根据 《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 夫妻起诉离婚时没有孩子的户口可以。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在起诉时只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起诉状即可。如果当事人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在起诉状中说明,并提交有利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夫妻二人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至母亲处。女方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但是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离婚孩子的户口可以自行选择迁出或不迁出。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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