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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8 16:17:57 0人浏览

导读:

在一些诉讼活动中,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是可以采用一些技术手段进行鉴定的,比如指纹鉴定就属于鉴定中的一种,每个人的指纹是不同的,所以指纹鉴定的结果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么,指纹鉴定?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指纹鉴定
  •   指纹鉴定,百年以来作为一门侦查技术,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它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系列的事实表明,在具体运用的时候,指纹鉴定受到了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差错。

      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指纹鉴定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指纹鉴定仍是刑事侦查中可依赖的技术之一。

      首先,指纹鉴定人员要有敬业精神、工作认真细致,不能敷衍塞责。要做到这一点,仅期望于鉴定人的良心是不可靠的,因此就需要引入最关键的一点:这就是需要赋予被告人制约鉴定人的权利,防止其滥用鉴定权。

      其次,应树立质证意识,杜绝仅凭指纹鉴定这一孤证来认定犯罪,确立刑诉法确立的任何证据都要查证属实的证据意识,只有在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据以定案。

      最后,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真理的相对性原则。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是相对的,并不是毋庸置疑的绝对真理,它的科学性既受到鉴定人的技术水平、敬业...

  • 在我国劳动鉴定的现场鉴定是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环猎调查网讯:在行政诉讼中,若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由于鉴定具有专门性、科学性,要求鉴定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否则极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无效。对此种情形下产生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在这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违反鉴定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或重大关键的程序步骤,且这种程序瑕疵会对鉴定结论的公正可信性产生影响。(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即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经过质证,当事人的异议不成立时,鉴定结论可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当事人的异议成立时,鉴定结论...

  •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医的鉴定意见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和临床鉴定等内容。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有什么不同。

      一、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有什么不同

      法医病理是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伤病、死亡的变化及发展规律的,研究的对象是尸体。法医临床鉴定是应用医学的理论和技能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研究的对象是活体。

      二、法医病理鉴定与法医临床鉴定 主要内容

      法医病理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法医临床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   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 合同时间若需要司法鉴定的,可以依法进行鉴定。合同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即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确定可疑文书的绝对或相对形成时间,从而确定该文书的真实性。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   当事人对于一个笔迹如果有所怀疑的就是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鉴定的,笔迹鉴定在本质上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的,因此这个鉴定也是有着相应的程序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程序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

      二、什么是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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